但是從新聞報導、世界各地的示威群眾、馬來西亞政府、甚至是身邊那些默默把寫有「SAVE GAZA」字眼的貼紙貼在汽車後鏡的穆斯林朋友的反應來看,筆者其實深深體會到回教徒之間那種跨地域性的情誼。
但是在前幾天(23日),在閱讀新聞時發現「馬來西亞遣返維吾爾族人回中國遭譴責」(點擊閱讀)的報導,筆者覺得萬般不可思議。維吾爾人可統統都是回教徒,而且和大馬的遜尼派穆斯林沒兩樣啊!那16名被捕的維吾爾人,包括其中一名是大馬普通公民的丈夫,馬來西亞內政部長希山慕丁聲稱他們涉嫌在大馬境內販賣人口,已經把其中11人遣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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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齋戒月時祈禱的維吾爾族人(圖/路透社) |
但根據世維會相關資料顯示,2009年7•5事件發生後,中國政府加強鎮壓手段,很多維吾爾人被抓,不少維族年輕人因此逃往其他國家尋求避難。而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秘書長多里坤•艾沙(Dolkun Isa)說:「大多數維吾爾人去馬來西亞是為了求學,也有尋求政治避難的。馬來西亞媒體卻說這些人不是來尋求政治避難的而是人販子。每次有國家把維吾爾人遣送回中國的時候都會找各種各樣的藉口,不是以驅逐恐怖分子為由,就是冠以其他一些罪名。但是就算一個維吾爾人在馬來西亞犯法了,為什麼不先在馬來西亞接受當地法律的製裁而是立刻遣送回中國呢?」
要知道,“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表示: 「凡是被遣返的人根本就沒有聯絡方式,甚至出現強制失踪的現象,也有遭到酷刑、折磨、判重刑的案例。任何被遣返的維吾爾人,不管出於什麼因素,只要被遣返回去,都會遭到當局的政治迫害。」
如果正在閱讀的你是馬來西亞人,你應該猜到了,對,他們是在大馬警方援引《內安法令》(ISA)下被逮捕的。筆者認為,如果這些人的確觸犯了法律,應該在馬來西亞通過公平的法律程序解決,而不是將他們驅逐出境,使他們的生命和自由可能面臨危險。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一個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境內犯罪,舉個例子好了,此人涉嫌暗殺大馬首相,警方援引《內安法令》扣留他,最後不經審訊把嫌犯驅逐出境,他完全逃過應有的法律制裁,如死刑或終身監禁,拍拍屁股上了飛機就能離開,這算哪門子的道理?
可悲的是,在馬來西亞這個民主、人權、人道、公民意識皆相對薄弱的國家,就像上個月同善醫院被本國的警察部隊攻擊也能用說謊和拖延手法來推搪的情況,像這樣的事件媒體不會太大篇幅的報導,對國陣政府來說,什麽日內瓦公約、國際法、人權憲章,基本上就是「關我屁事」的一堆廢話,就算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要求政府公開解釋為何違背法定訴訟程序標準,加上其他多個人權組織的施壓,國陣政府還是一副老神在在,「你奈我何」的樣子。
其實,一個國家如馬來西亞不在意公然違反國際法進行這類遣返行為,說穿了,不過就是因為能在國際外交與貿易關係中獲利。2009年12月,柬埔寨將20名維吾爾人遣返回中國,執行遣返兩天后,中國與柬埔寨簽署了價值12億美元的投資和援助協議。北京政府當初表示,將對這些「犯罪嫌疑人」依法處置。但多里坤 •艾沙則表示,這20個人中除了一位婦女和一個小孩獲釋放以外,其餘18名至今仍下落不明,中國方面沒有公開對這20人展開司法程序,也沒有公佈證明其”罪行”的任何證據。同樣在本月,把數名維吾爾人遣返回中國的還有泰國和巴基斯坦,顯然的,上述各國已成为其他和中国有着紧密贸易外交关系的政權的效仿对象。
大家都知道,這個月是穆斯林聖潔的齋戒月。多里坤•艾沙不禁發出疑問:「為什麼所有的事都發生在我們神聖的齋戒月?巴基斯坦和馬來西亞其實都是伊斯蘭國家。中國為什麼在這段時間施加壓力?就是為了顯示中國的強大以及遍布各地的影響力。這是對東土耳其斯坦維吾爾人的一種警告。就是在說“你們逃到哪兒,我們都可以把你們抓回來”。這是對維吾爾人的一種威脅。」
比起刻意被有心人士突出的雪州宗教局臨檢風波,指國內一些回教徒有叛教(Murtad)之嫌,但有份迫害同為回教徒的這16名維吾爾人,卻又該當何罪?這些信奉伊斯蘭教的維吾爾族人面對的壓迫,其嚴重程度其實和面對戰爭洗禮的加薩人相去不遠,理應得到馬來西亞回教徒或支持人道主義的非回教徒的關心。但很可惜,在全國大選迫在眉睫的時刻,那些口口聲聲說要捍衛回教的政棍,自身的宗教信仰暫時只是用來撈取政治資本的工具。
筆者把這個新聞事件告訴身邊的穆斯林朋友,他們都覺得很生氣,有者還說「害人者死後必下地獄(Neraka)!」
就算今天在馬來西亞撰寫部落格時提及種族與宗教課題分分鐘可能引來《內安法令》的對付,落得拘留在「大馬翻版關塔那摩監獄」的甘文丁扣留營(Kamunting Detention Center)。但馬丁•尼莫拉牧師(Martin Niemöller)著名的懺悔文——「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教會筆者,今天在這種違背公義的事件前保持緘默,說不定接下來就是被當成「寄居者」的筆者(華裔)被遣送「回中國」,雖然筆者很懷疑中國會否願意接納這個沒有中國公民身份的南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