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July, 2011

《中國報》,我錯怪你了?(上)

 
《中國報》聲明原文:
  《中國報》對於709集會,完完全沒有預設的立場,也沒有偏幫任何一方。
  作為民營報章,我們的辦報原則是多元而客觀,我們的服務對象是讀者;因此,709集會的報導,我們儘量容納不同的意見,務求呈現709完整和真實面貌。
  很遺憾的,如此理念和呈現方式,造成部份讀者從不同角度解讀,進而產生誤解。
  7月10日的晚報頭條標題“說好的和平呢?”,並非針對集會人民,更不是指集會者破壞和平。這個標題泛指各方,包括政府、凈選盟和民間社會,都曾經表達期望出現一個和平的場面;後來的發展,卻非如各方所願。
  “說好的和平呢?”並不是把責任歸咎任何一方,而是就其產生的結果,作出概念性的表述;這也是我們之前所說的一種“隱喻”。
  當天的晚報出版后,我們進行例行編務檢討,發覺這個標題可能會引起讀者誤解,當機立斷,換上明確的日報標題“凈選盟上街,1667被捕”。
  至於7月9日“今日畫頁”訪問學生,談他們對709集會的看法,出發點是要容納不同年齡層人民對709的意見。
  我們認為,7歲到15歲年齡層的學生,有他們各自的世界觀;在他們童真的世界里,對重大社會課題或許會有不同於大人世界的觀點。
  況且,今天發生的重大事件,無可避免會影響年輕一代;瞭解他們的想法,也是尊重他們的權益。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沒有隱議程,也沒有引導學生如何回應;學生們的回答內容,我們沒有歪曲,而是照實刊登,符合報章的客觀立場。
  對於讀者的疑問和批評,我們虛心受教,衷心感謝;對於必須澄清的部份,我們也努力說明,避免造成誤解。
  讀者和民眾對《中國報》的關切和期望,是我們追求進步的最大動力。


  這是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

  無可否認,多數人都會有“注意自己想要注意的,收聽觀看自己所喜愛的”,這種接收資訊的習慣。

  也就因為如此,準確、客觀的新聞報導是眾人所期望的,因為任誰也不想被失實的報導所蒙蔽。這也造就了人們對新聞工作者慣有的觀感,我們對許多記者在無法保證人身安全的險境下,如戰爭前線工作感到敬佩;或像是《華盛頓郵報》的B.Woodward和C.Bernstein勇於揭發“水門事件”而豎起大拇指稱讚。

  說回《中國報》。沒有預設的立場?多元而客觀?儘量容納不同的意見?

  也許我們可以接受《中國報》沒有預設立場或偏幫一方的說法,但針對709和平集會,像是警方攻擊和衝進同善醫院捉人,那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我憑什麼這 麼說?不管照片或視頻,這些都是鑿鑿實實、不容置疑且信手就能拈來的證據。難道說《中國報》以往那些虐狗、踩貓及校園霸凌事件的報導就能輕易地找到網上流 傳的照片、視頻,到了現場有數之不盡的鏡頭、證人超過五萬的709和平集會現場,卻對報導的資料收集就沒轍了?請容許我把“確實的報導”優先排在“各方發表的言論”之前,我相信任何讀者都會認同。這樣一來,新聞的標題應該是“警長、首相、部長齊齊撒謊!”而非“警長否認向同善醫院發射催淚彈”。

  多元而客觀?我實在沒有辦法認同。敢問《中國報》刊登過參與709和平集會人士的訪問嗎?或是當權者與凈選盟(或支持者)的言論在版面上沒有落差嗎?爲什麽上報的是不關事且亂說話的蔡細歷和廖中萊,卻不是對局中人安美嘉或黃進發的專訪?再加上明顯地使用含貶義的詞句字眼,和平集會可不等於示威(處於弱勢的民眾何來的威?),“示威亂隆市”可是大大的印在《中國報》頭條上。請問,多元在哪裡?客觀又在哪裡?

  辦報人如果沒有了辦報人的尊嚴,那是很可悲的。如果你們還沒淪落到這個地步,醒醒吧,就算內政部施壓,怕了什麽《出版法令》,別忘了,法令是政府立的,政府是人民選的,有人民作你們的後盾,再一次,拿出你們的良心,好嗎?

注:專欄作者甄子權說得對,那些只懂得為罵而罵的文字,我同樣要譴責。但是您在專欄裡寫道“我猜,你可能在過去10年,從沒買過一份報紙,抱歉,說穿了你根本沒資格威脅報紙這回事”,我無法認同。假設今天我到某咖啡店用早餐,翻閱咖啡店裡的《中國報》,就不是讀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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